北京国际城市科学节联盟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倡导,与众多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科学传播机构共同发起、自愿结成的非营利、专业性国际科学传播组织网络。联盟于2018年9月17日在第六届北京国际科学节圆桌会议上正式宣告成立,首届联盟主席由马林先生担任。目前,共有来自21个国家的29家机构加入了联盟。
联盟宗旨是推动世界各国的科学传播交流与合作,发挥各国科学传播机构的优势,加强各国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,创新各国科学传播机构合作模式,推动科普理念与实践双升级。
联盟将遵循沟通、共享、合作、发展的原则,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商、共享、共赢的发展理念,致力于开展各国科学传播机构间的交流合作,探讨发展中的问题,共享科普资源,加强合作开发,培育孵化品牌,促进各国科技文化的沟通与了解,打造科技传播共同体,实现各国科学传播理念和实践的互联互通,共同提升公众科学素质,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北京国际城市科学节联盟(Beijing Global Network of Science Festivals, BGNSF)是在面对科普国际合作需求日益迫切的背景下,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倡导,与众多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科学传播机构共同发起、自愿结成的一个专业性、公益性的国际科学传播组织交流和合作网络。
第二条 联盟宗旨是推动世界各国的科学传播交流与合作,发挥各国科学传播机构的优势,加强各国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,创新各国科学传播机构合作模式,推动科普理念与实践双升级。
第三条 联盟将遵循沟通、共享、合作、发展的原则,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商、共享、共赢的发展理念,致力于开展各国科学传播机构间的交流合作,探讨发展中的问题,共享科普资源,加强合作开发,培育孵化品牌,促进各国科技文化的沟通与了解,打造科技传播共同体,实现各国科学传播理念和实践的互联互通,共同提升公众科学素质,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第四条 联盟的职能主要包括:
1.推动科普理论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,加强国际科学传播研究领域的合作,促进科学传播理论的共同提升;
2.促进成员单位在互相引进科技展览、共同开发科普出版物和科普资源等方面的合作,推动国际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;
3.推动国际科普人才的交流培养,促进全球科学传播人才的能力提升;
4.推动国际间科普机构的交流协作,促进国际科普展览、国际传播论坛等国际品牌活动的打造;
5.推动各国科学传播领域专家咨询体系的建立,联合开展有针对性咨询服务,促进各国科普传播水平的提升。
第二章 分则
第五条 联盟会员加入条件:世界范围内致力于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的、并定期举办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传播活动的组织。
第六条 联盟会员加入程序:
1.向联盟秘书处提交申请;
2.由联盟秘书处初审后报理事会;
3.理事会议上审议通过;
4.履行相应入会程序后成为联盟会员。
第七条 联盟理事会
理事会是联盟的管理机构。每个正式加入联盟的成员单位都有权利推荐一名代表加入理事会,成为联盟理事。每年在北京举办联盟年度圆桌峰会,具体时间由上一年度峰会商议决定,同期举行一次理事会议,会上审议联盟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,并做好下一年度工作规划。
第八条 联盟秘书处
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行政管理机构,在理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联盟日常行政事务的运作与管理,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,负责建立管理工作网络及信息交流平台等职能。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为联盟秘书处的永久所在地,并指派专人担任秘书处总干事及副总干事。秘书处设干事若干名,由每个成员单位指派专人担任,共同承担秘书处工作,商议联盟各项工作。
第九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
1.积极为联盟组织建设和平台建设建言献策
联盟成员应秉持共建共商的理念,不断完善联盟组织管理。一是加强联盟组织机构运行,充分发挥理事会、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的作用,切实有效开展工作;二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,加强联盟宣传及信息沟通,及时提供组织会议信息或活动宣传信息,丰富联盟会刊内容;三是拓展联盟渠道建设,广泛建立联系和合作,实现渠道资源共享;四是积极发展成员,壮大联盟力量。
2.共同开展交流与研讨活动
组织、参与年度峰会暨北京国际科学节圆桌会议、北京国际科普方法研讨会等专业会议,邀请世界科学传播机构共同参与,重点就科学传播存在的难点与发展趋势等问题开展深入的研讨,广泛探讨科学传播领域的新问题、新理念与新方式,推动科普理念与实践双升级。
3.联合开展人才培训与互派交流工作
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积极开展观摩考察、人员互派短期交流等各类协作活动,促进各科学传播机构间的对话和协作,为科学传播创新提供指导、交流;通过探索建立联盟培训课程资源库、合作举办一系列国际科普理论及实践培训等活动,联合培养科学传播国际人才。
4.拓展务实的科学传播项目合作
联盟会员应尽力整合全球性科普资源,搭建交流合作平台,共同探索联合开发科普产品或展览、举办国际青少年竞赛活动、经营科普国际巡展、筹办科普资源博览会等科学传播国际合作新模式,培育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普品牌活动。
5.联合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
联盟成员应注重开展理论研究的合作,就科学传播组织与管理、科普发展规律与趋势开展联合课题研究,定期编印内部电子刊物、联盟快报,创新科学传播理念不断升级。
第三章 附则
第十条 本章程自联盟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北京国际城市科学节联盟。